市水务局积极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发表时间:2021-07-16 14:34 根据省水利厅统一安排,我局积极部署各县(市)区水务局加快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一是明确目标任务。“十四五”期间,全面完成水利行业管理的水库、水闸等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其中,2021年底前优先完成具有防洪任务的大中型水闸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2023年底前完成具有防洪任务以及涉及防洪安全的所有国有水库、水闸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2025年底前完成其他国有水库、水闸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二是全面梳理排查、编制“十四五”划定工作总体方案。组织各县(市)区全面排查核实已建成水库、水闸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的划定情况。对尚未完成划定的工程,工程管理单位要分类建立待划定工程名录;要求各县(市)区编制“十四五”划定工作总体方案,明确水库、水闸等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的具体工作要求和分年度实施计划。三是组织实施,强化督导检查。紧盯目标任务,要求县(市)区水务部门要按照总体方案和分年度实施计划。划定界线要以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工程立项审批文件为依据,符合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的要求,因地制宜确定划定原则和标准。划定成果应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并通过通知公告、网站、电视、报纸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告。同时,我局将把划定工作进展情况作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日常监督管理的重点内容,强化对进度滞后、划定质量不满足要求县(市)区的督导,适时对划定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同时把划定工作作为考核项促进县区按时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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